玉林市部署防艾攻坚工程落实部门职责
会上,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定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责任状;市政府将按自治区要求落实本级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各县(市、区)要参照自治区人均1元的标准,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该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由十大专项工程组成,7个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卫生、广电、教育、公安、工商、住建、人社、农业、人口计生、工商、工会,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实施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卫生、教育、司法、人社、人口计生、广电、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防治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专项工程,公安、卫生、工商、宣传、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广电、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组织配合;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防治艾滋病健康干预与传染管理工程、艾滋病监测能力建设工程、艾滋病医疗救治工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教育、公安、农业、计生、司法、住建、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部门配合;司法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民政部门负责牵头防治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科技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卫生部门配合。
会上,玉林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与市委、市政府签定了责任状。
(张德玲 钟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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