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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记者从826日在南宁召开的广西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全面启动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针对全区污染减排的严峻形势,会议要求各市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坚决完成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是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季节性生产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一是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求今年930日前,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中控室、化学室、自动在线监控等附属设施建设,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验收。确保城镇污水处理下半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2.1万吨;从今年9月起,各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月3日将月运行情况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自治区监察厅进行挂牌督办。二是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实行生产审批。今年930日前,各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制糖、淀粉和酒精等季节性生产重点企业的末端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核查,确保年底达到国家全年核算总量的要求,对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不稳定达标的企业不予以批准生产。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930日前对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坚决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小造成纸、小酒精等企业,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韦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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