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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近日,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于6月起启动广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将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50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进一步解决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的支援力度,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该项目由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财政每年给予150万资金支持,在我区无执业医师的11个市22个贫困县(市、区)的50个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该项目将试点5年。受聘医师将享受和所在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即用人乡镇卫生院为招聘执业医师按当地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招聘医师绩效参与单位的奖金分配,聘用第一年保证其不低于单位平均水平。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免费优先安排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经连续2年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可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式编制内管理。期间,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政策规定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享受我区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优惠政策。

    招聘的对象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能够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11日以后出生)。但对个别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应聘人数少的可适当放宽。曾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指“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个项目)并获证书或仍在岗满一年以上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分数基础上加5分。

    目前,招聘医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有意者可自愿报名,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程序确定合格人选,并与受聘医师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笔试时间为717日上午,采用计算机机考的形式进行,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为主,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地点设在项目点所在市卫生局。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地点待笔试后由项目试点乡镇卫生院所属县(市、区)卫生局另行通知。

    报名截止至72日。广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和招聘公告已在广西卫生信息网(WWW.GXWS.GOV.CN)上发布,请有意向的同志登录查询,或向所在地卫生局咨询。

(福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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