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艾滋病监测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9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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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工作方案》和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每季度对新入所的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和艾滋病监测工作。
2010年第一季度玉林市共筛查854名羁押人员,发现HIV阳性患者2人,阳性检出率0.23%。其中玉林市本级筛查322人,HIV阳性2人;容县筛查108人,陆川县筛查122人,博白县筛查183人,北流市筛查119人,未发现HIV阳性。在监测中,我们还采取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每人人手一份艾滋病宣传知识,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黄 文 张德玲 肖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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