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自治区CDC)作为食品安全监测的主要技术机构之一,中心领导一直重视食品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在有限的人员和有限的工作经费下,克服困难,加大了食品安全监测、检测人员的培训,加强了先进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在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监测检测和评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11月,继2008年“三鹿奶粉”风波一年后,自治区CDC又在南宁市某销售业主委托检测的奶粉样品中检测出大量超标的三聚氰胺,揭示了2008年大量三聚氰胺超标的奶粉尚未得到妥善销毁处理的重要信息,为国家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掀起全面整顿、销毁2008年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和奶制品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2010年2月4日,国家卫生部发布“关于立即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进行检验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10〕11号),自治区CDC领导反应迅速,立即部署,于 2010年2月5日,派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赶赴南宁、贵港和横县销售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进行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三聚氰胺采样检测,共采集区内外19个省市企业生产的乳制品和含乳食品样品225份,其中广西区内生产的44份,区外18个省、市生产的181份,于2月8日全部检测、上报完毕,在外省生产的一份婴幼儿奶制品样品中检测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为国家食品安全整顿部门正确评估乳品和乳制品质量,查处问题乳制品提供了技术依据,杜绝了同批号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在市场上的流通,从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广西生产的乳制品针对三聚氰胺的安全情况,为保障广西乃至全国乳粉和乳制品消费者(包括婴幼儿)不受超标三聚氰胺的危害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为打造广西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深入开展广西乃至全国的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刘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