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制定倾斜政策 加强公卫体系建设
2月4日,记者从2010年广西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广西继续制定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医改任务,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突出五大特点。
2010年,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范畴,全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9年的100元/人年提高到150元/人年,到2010年底,在全区基本建立起新农合信息网络,实行新农合网上审核报销和信息传输,出院即时结算报销。完成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逐步扩大到60%的范围;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完善促进卫生院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结合中央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年内完成培训乡镇卫生院人员5千人,乡村医生2.1万人。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开展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建设,稳定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队伍。逐步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在卫生部指导下开展农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努力争取用3-5年时间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实施城市社区居民健康保障工程,以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国债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大基本建设投入力度,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地建设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作用。
在完成国家医改规定其它任务的基础上,从解决广西面临的迫切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入手,广西的今年落实医改突出了五大特点:一是加大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投入。重点建设中央规划支持的99所县级医院(包括12所县中医院)、27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批村卫生室、7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每个县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建设,根据财力加强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为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对项目投资中的中央资金支持部分配套20%。
二是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广西是艾滋病高发省区,为有效抑制艾滋病蔓延的态势,广西自治区政府决定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自治区政府每年拨出5000万元加强广西艾滋病防治队伍及机构的能力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为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钦州市主要领导亲自担任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市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2010年市本级按人口数1元/人的标准安排防治经费368.5万元,各辖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安排了相应的专项经费。
三是实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自治区政府筹集资金0.72亿元,实施母婴健康 “一免二补”幸福工程,2月1日起全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一免二补”政策,遏制出生缺陷高发的态势。
四是完善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除了完成国家精神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外,还将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及生物安全水平,建设自治区重大传染病救治中心,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五是扶持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发展。实施以壮瑶医药为代表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振兴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壮(瑶)医医院,扎实推进千名基层中医、壮(瑶)医骨干培养计划,启动中医妇科、壮医科等4个基层名科平台建设项目,开展覆盖全区的中医药、壮瑶医药适宜技术的项目推广,扶持一批中、壮(瑶)药制剂的研发和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控、应急处置以及医疗救治和治未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中、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研究。 (莫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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