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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2月4日,2010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对2009年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就当前卫生工作的形势进行了客观分析,并部署了2010年卫生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李国坚作工作报告,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在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严峻考验下,全区卫生系统团结一致,经受住了考验,2009年圆满完成了重大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任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迎来良好发展机遇;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覆盖全区农村;麻疹预防控制工作成效高居全国第二;艾滋病防治全局战略地位显著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局良好。

    李康副主席充分肯定了2009年我区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她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投入,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和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李国坚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区卫生工作者要牢牢地把握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他强调,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一年,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全区卫生工作: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将新农合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以及绩效考核工作范畴,全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9年的100元/人年提高到150元/人年,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参合农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在全区基本建立起新农合信息网络,逐步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行新农合网上审核报销和信息传输,出院即时结算报销。

    二是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2010年,要完成3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逐步扩大到60%的范围,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机制,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自治区将根据试点地区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遴选并增加非基本目录药物,以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和病人用药的需要。

    三是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家重点支持的598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完善促进卫生院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年内完成培训乡镇卫生院人员5千人,乡村医生2.1万人,努力争取用3-5年时间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现计算机管理。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实施广西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继续做好“降消”项目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五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玉林市全面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各市选择公立医院就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的某一项进行试点,做到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专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加强用药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全力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继续推行黄牌警告机制,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切实做好鼠疫、霍乱、性病、肝炎、麻风病等传染病以及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等地方病和口腔疾病防控工作;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为期五年的广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围绕国家提出的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的“两降一升”总体目标,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等防治政策和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为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七是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积极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工作职责,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出台,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进行调查处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能力。

    八是积极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和卫生监督效能;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卫生监督。

    九是大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科学发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请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争取中央、自治区加大对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实施以壮瑶医药为代表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振兴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壮(瑶)医医院,扎实推进千名基层中医、壮(瑶)医骨干培养计划,启动中医妇科、壮医科等4个基层名科平台建设项目,开展覆盖全区的中医药、壮瑶医药适宜技术的项目推广,扶持一批中、壮(瑶)药制剂的研发和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控、应急处置以及医疗救治和治未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中、壮(瑶)医药防治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研究。积极推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的合作与交流,积极筹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中心。

    十是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推进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的有关立法工作。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加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卫生行政审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管理事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抓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继续深化“安康工程”,组织签订卫生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以绩效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出台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是广西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全区卫生系统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想尽一切办法,变政策优势为项目优势,变项目优势为发展优势。要进一步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的精神,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结合推进医改,积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推动广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全区市县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局局长和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区直相关委、办、厅局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韦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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