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揭牌
9月11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宁举行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揭牌仪式,宣告广西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成立。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吕宪祥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谭明杰局长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卫生厅等部门领导应邀出席揭牌仪式。
药物滥用(DrugAbuse)是指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一些具有依赖性或依赖性潜力的药物,使用的药物主要是毒品、麻醉品和精神药品。药物滥用不仅使药物滥用者个人产生依赖性,导致成瘾性,出现精神混乱和其它异常行为,而且往往破坏家庭正常生活,促发犯罪行为,造成传染病流行,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从目前全球药物滥用流行趋势来看,吸食毒品是药物滥用的主要方式,而且正逐渐从传统毒品转向新类型毒品。为加强禁毒工作,国务院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以科学地认识和评价全国毒品滥用基本状况,预测毒品滥用监测趋势,为政府制定禁毒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因此,药物滥用监测是我国禁毒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我区是中国大西南的重要出海通道,毗邻世界著名的毒源“金三角”。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区逐渐成为境外毒品走私的重要通道。毒品的过境诱发了毒品消费,使我区成为毒品过境和毒品消费并存的省(区)之一,吸毒者为毒贩提供了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由于吸食、贩卖毒品诱发的艾滋病等性病传播,卖淫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已日益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特殊药品监管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得到了初步建立,监测覆盖面逐步扩大,监测渠道有所拓宽,信息报告数量逐渐增多,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08年,全区共有41家药物滥用上报单位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048份,突破了2007年零报告的记录,为全面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适应当前禁毒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我区药物滥用监测能力,今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向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成立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并于6月获得批准。中心成立后将负责承担全区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的收集、核实、检查、汇总上报工作;编制全区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书;负责对戒毒机构、报告单位和调查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药物滥用专家咨询讨论会进行药物滥用的生理和社会心理分析,开展药物滥用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揭牌仪式上,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任吕宪祥介绍了全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的情况和意义,他指出,广西地处祖国南疆,南临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西南与越南毗邻,东邻粤、港、澳,北连华中,背靠大西南,既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中国西部资源型经济与东南开放型经济的结合部,同时又是禁毒工作的重点防治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正式成立,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禁毒工作、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进展,是我国新阶段药物滥用监测系统发展建设的重要标志。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谭明杰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我区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面临的形式,并提出了几点工作意见:一是宣传药物滥用的严重危害性及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呼吁社会群众进一步关心和支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更加关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落实特殊药品的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二是要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普法宣传、安全用药宣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自治区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和各区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加强制度管理和软硬设施建设,拓宽药物滥用监测覆盖面,将监测的触角从大型医疗机构,戒毒机构延伸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偏远地区,消除监测盲区;三是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戒毒机构、报告单位和调查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使之掌握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采集报告方法,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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