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顿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分享到:
由卫生部牵头,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多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与整顿办公室高效畅通的联系机制,建立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通知要求,各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整顿工作具体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各地政府指定的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向整顿办报告上月整顿工作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整顿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案件查处、督察和评估考核等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目前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从制度上、机制上尽快出台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在执行整顿任务的同时,各地区还要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检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