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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力度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记者日前从广西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到,广西把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不断规范执业行为,使医疗服务和血液采供工作走向正轨。

        去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及其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区直、三甲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开展日常监督。通过采取日常监督与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监督频次均在2/年以上。建立完善了日常监督工作档案,强化了医疗机构执业校验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有力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医托”问题,自治区卫生厅部署开展卫生执法二号暨打击“医托”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医托”,有效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同时,自治区卫生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市卫生局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本行政区域内血站、单采血浆公司的监督检查,县卫生局负责日常监督的联合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大了血液安全的监督力度,特别是以实施《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为契机,各地把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对供浆者身份核对、登记、体检、化验情况,以及血浆采集量、间隔时间、储存、发放、实验室管理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责令整改存在问题。

        2008年以来自治区卫生厅组织5个督察组,对全区14个市血液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督查,现场抽查1家血液中心,13家中心血站、23家单采血浆公司、35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执业行为,责成当地对扶绥县单采血浆公司违法采浆行为立案查处。督查结束后,李国坚厅长专门听取了督查汇报,明确批示“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该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坚决吊证,绝不手软”。

        自治区卫生厅还不定期派出执法人员对重点地区、薄弱环节进行督导对全区14个市及部分县的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巡查,巡查工作采取先暗访、后明察的方式进行,以向地方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的方式进行指导,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责成当地立案查处或责令整改。在巡回督导检查中,自治区卫生厅直接立案查处了南宁津头医院、南宁国正堂诊所等5起重大违法行医案件,责成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立案查处9起违法行医事件,进一步推动了各地工作的深入开展。

                                                         (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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