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CDC年内专项治理“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中心各科室,以有社会服务收入的科室为重点。其中,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溯到以前年度。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上董柏青主任概括了“小金库”主要7种表现形式: 1、违规收费 “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与各类工作相关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董主任要求,
对于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将根据“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广西CDC已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以确保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对于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上级规定,按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一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莫雪)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