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11个部门联手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目标是以餐饮业(包括食堂)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使在餐饮经营单位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标本 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餐饮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在自查自纠阶段要认真做好两项工作:(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2008年12月12日印发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其中包括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17种,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10类。各有关部门要以此名单为参考依据,通过明查暗访、产品抽检和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我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在此基础上,汇总、归类既往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参与行动的广西区卫生厅、自治区经委、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公安局等11个部门将按照本部门职责,分别在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明查暗访,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以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卫生部门反馈。卫生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部门。随后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并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广西区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本部门领导小组,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的方式促使其改正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广西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区将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和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此外,还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如有单位或个人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理。相关部门还将加大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格落实相关监督检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潘少波 张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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