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北京市卫生防疫防治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办理条件:收到签字盖章的《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检测协议书》、符合检测要求的送检样品、相关资料和检验所需费用后,并通过合同评审。
供下载的表格:《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检测协议书》
报送材料目录:
1、《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和《检测协议书》一式两份(打印或签字笔填写,不能涂改);
3、样品配方(进口样品提供INCI英文配方,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样品中文使用说明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样品;
6、检测费用。
报送材料说明:
见卫生部化妆品检验规定(2002年版)
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检测申请,并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测申请表》。
2、受理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和环境所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合同评审,同时根据检测要求检查送检样品状况(包括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和配件资料的完整性,在评审过程中须解决检测合同与客户要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之间的所有差异。
3、通过合同评审,受检室向客户发放《样品检验收费通知单》,客户按照收费通知单交纳检验费用,凭《样品检验收费通知单》在受理员处签署《检测协议书》并获取《检验受理单》。
4受理人员按照检测流程分配检测任务,出具检验报告。
5客户凭《检验受理单》和《检测协议书》领取检验报告。
6、客户如对检测结果有疑义,可向质量控制处提出投诉申请。
办理时限:
见卫生部化妆品检验规定(2002年版)
承办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下级承办部门的导航:
办理岗位及权限:
健康相关产品受检室检验受理岗人员
检验受理岗职责与权限
a、 负责客户检测服务申请的受理,受理本所承检范围的各项业务服务,接待送
检样品的客户。
b、 负责样品的接收、检查、清点、登记入库、及时分发和保管。
c、 按规定了解样品的有关背景情况、记录样品的状况,确定样品受理编号,填写检测受理单。
d、 按照程序进行常规检测项目的合同评审,审核检测申请表,发放受理通知单、
样品交接单、检测工作流程卡。
e、 保存样品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储藏要求,样品复测时,应办理领取登记手续。
f、 按照检测流程分派检测任务。
g、 负责汇总各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交授权签字人签发后,加盖测试报告专用章、CMA章后,负责发送检验报告及归档工作。
常见问题解答:
其他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环境所
邮编:100021
电话:(010)67791264
传真:(010)67723787
网址:www.hygiene.cn.net
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帐号:090890422-52
开户行:工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20100)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